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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民革海南省委会集体提案-探索琼台农业合作新路径探索琼台农业合作新路径

时间:2018-03-19 【字号 小  中  大 分享到:

  探索琼台农业合作新路径 

  助推海南经济新发展 

  民革海南省委会 

    

      一、琼台农业交流合作的现状 

  海南作为第四大侨乡,拥有得天独厚的热带岛屿环境资源,是台湾农业经营企业热衷投资的目的地。1988年海南第一家台资农业企业──海南三合利农业开发公司的设立揭开了琼台交流合作的帷幕。近30年来,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琼台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相继设立了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澄迈琼台交流合作基地、两岸海洋维权沟通平台,逐步形成了琼台农业、旅游、服务业合作和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交流等鲜明的工作特色,尤其是琼台农业合作和少数民族交流保持平稳发展,形成了独特优势,走出了具有海南特色的琼台交流合作的新路子,在两岸交流合作格局中具有突出地位。 

  截止至2016年上半年,台资农业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累计达670多家,完成实际投资超8374万美元,承租开发土地22万亩。台资农业企业遍布全省18个市县,引进台湾优良品种80多类500多个,对海南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速改变了海南传统的农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对推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海南农村发展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台湾农渔民等基层民众也从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 

  2012年海南省批准设立澄迈琼台交流合作基地,20157月国台办、农业部、商务部共同批复正式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澄迈示范基地”,为国家级两岸农业交流合作项目。四年来,制定了发展规划,邀请了台湾各界人士50700余人次到基地交流访问活动,借鉴台湾农会经验成立了澄迈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引进台湾统一集团、康师傅饮品综合厂、台湾富山檀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项目落户澄迈,同时,加大与台湾农业科技界的交流合作,建立了琼台文化交流中心、妈祖(桥头)湿地公园、现代农业生态园等台资项目储备库,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琼台农业交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琼台农业交流合作的优惠政策不足,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 

  1999年国台办、国家商务部、国家农业部批复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将海南全省作为试点之后,我省只出台了《创办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实施意见》、《创办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部门和市县职责》和《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规划纲要》三个文件,文件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20068月,省政府办及有关部门对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起草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台。保亭、澄迈两个示范基地因涉及规划、土地、金融等配套政策的滞后,致使许多好的项目无法落户,制约了基地建设发展。目前海南农业开发的创业环境、优惠政策、市场等方面都已远远落后于其他沿海省份。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少部门、地方领导对引进台资项目意愿不强,对台商投资存在偏见。 

      我省在对台交流合作领域,从中央争取到诸如全国唯一省域范围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全国唯一少数民族保亭交流基地许多优惠政策,但在用足、用活、用好、用尽优惠政策上,有些部门、市县和社会单位工作意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这和广东、江苏等地相比差距过大。在广东、江苏的考察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两地全省上下以改革开放统领对台工作大局的创新精神,以及全社会服务台资企业的全情投入。他们在对台政策设计、对台服务机构设置、台商子弟学校的设立、对台金融、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多领域全方面对台招商引资上,都值得我省借鉴。 

  近年来,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推进,不少部门、地方领导强调地方发展要与国际接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项目的需求片面强调高大上,而台资项目的优势则在精细微,找不到合作契合点。即使是现代农业这样一个在琼台经济合作中具有很强互补性的产业,由于台资农业项目小且无农业税可征,GDP等方面的成绩不如地产、商业和旅游等项目,许多地方并不愿供地给台资农业项目。此外,由于以往台资农业企业用地存在的三过现象,导致现任领导要解决许多涉台纠纷,不少领导对台资项目的引进甚至还存在较强的排斥心理,但他们却忽视了台资农业在促进海南农业产业升级、琼台经济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等方面的长远作用。 

  (三)台资农企在琼将面临无地使用,被迫退出海南的窘境。 

  我省大部分台资农企主要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进驻海南,现在由于物价、人工和运输成本等经营要素都普遍偏高,他们面临转型升级的困境,相当部分农企已转撤回去或转到内地,坚守下来的台商又面临土地30年承包到期的关键问题,目前,我省农地承包价格过高,台商如果按现在较高的市场承包价续租经营,其成本和风险都会高企,转租其他土地的话,不仅要面临高价还要面临没有大块土地可用的困境,不租土地则无地可种,原来投入的农业基础设施就打水漂了,几十年辛苦创业就此归零。台农是淳朴的,台湾省内农业协会等涉农机构的影响力很大,如果在海南经营的台商因为无地经营撤回台湾,他们的失望情绪在台湾省内将会带来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不仅会影响其他台商和台湾省内大众对国家对台政策和执行力的判断,还会影响到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的祖国统一工作。 

  (四)澄迈合作基地建设因配套政策、用地规划、人员编制、资金等限制,建设步伐缓慢。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澄迈县示范基地缺乏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基地的农业合作交流项目,其投资大、周期长,也缺少省级资金的投入支持。基地园区服务工作事多、量大,对台服务事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基地建设虽有进展,但没有大的突破。 

      台资农企对海南农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台企的优势特别是农业科技也是领先亚洲的,琼台农业合作本应成为海南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有力助力,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在琼台商在经过几十年代的短期发展后就开始走下坡路,十几年来逐步凋零,可在其他省份经营的台商确呈现出勃勃生机,不断发展壮大,这种差异迥然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硕果仅存的在琼台资农企现今面临着经营用地30年租期到期后可能无地可用,退出海南等困难,如何解决这些困难,留住台商,值得思考。 

  三、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民革海南省委会就如何更好的发挥台商在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推进我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实现琼台两地农业的优势互补开展了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一) 开展省农垦和在琼台资农企的强强合作 

  当前我省农垦正处在大力改革求转变发展的时期,对于农垦而言,农垦有优势也有劣势,如何做到取长补短和强强联合,是改革和转型成功的保证。农垦改革方向,特别是八大产业和八大园区和在琼台商有很强的优势互补之处,完全可以做到强强联合共谋发展。我省的垦区发展战略与琼台交流合作战略也有很多契合点,农垦和台资农企可以互取所长互补所短,实现垦区土地资源与台资农企的优势互补和有机整合,促进农垦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完成,确保琼台农业交流合作的存续和发展。 

    

  

农垦 

  

台商 

劣势 

农业技术相对落后 

优势 

农业技术在亚洲处于领先地位 

管理技术落后 

管理技术先进 

种苗品种更新困难 

种苗优势 

市场信息获取渠道较窄 

市场信息丰富 

  

  

  

  

优势 

农业土地资源丰富 

劣势 

土地租期到期,无地可用 

场部工人众多 

人手不足 

融资渠道多 

融资困难 

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多 

无适合内地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担保品 

  海南省农垦可进一步整理现有土地资源,将规整后的土地用于成立专门的琼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特别是北纬18度以南地区,特别适合台湾农业品种和技术优势的展现),从园区的产业规划开始就联合台资农企共同沟通合作,以“按需筑巢”的合作模式让示范园尽快投入使用并转化成效益,农垦可以以土地入股等方式进行合作   

   (二)寻求共享农庄和台商、台农的合作契机 

      省农垦、市县或乡镇一级政府在本区域内推行共享农庄示范园,出台对应的优惠政策,吸引从事精致农业的台商入驻,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共享农庄和农旅项目。利用台商的农业技术、管理技术、种苗等优势入股,以合作的形式经营发展共享农庄等项目,经营所得按股份分配,实现双赢的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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