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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民革初心 坚定合作前行

时间:2018-09-13 【字号 小  中  大 分享到:

民革三亚市委会

  在纪念民革成立70周年及“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之际,我们再习民革成立之时发布的《成立宣言》、《行动纲领》、《告本党同志书》,重读孙中山先生《遗嘱》及其中所提之《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等文,回顾民革响应中共“五一口号”之历史。重温历史,民革之初心再次生动地展现在我们眼前。

  一、民革成立之初心乃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富强新中国

  194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党内左派、民主进步人士、爱国人士为完成孙中山先生之遗教,脱离蒋介石劫持下的违背孙中山先生之主张的反动国民党中央,集中国国民党党内忠于孙中山先生忠于革命之同志,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孙中山先生之初心即是建设独立、富强、幸福的中国,此可见于诸多孙中山先生的文章及言论中。在《建国方略》中,孙中山先生多次提出:“则必能乘时一跃而登中国于富强之域,跻斯民于安乐之天”;“欲致中国于富强之境,其道固多矣”;“务使政治修明,人民安乐,措国基于永固,维世界之和平”;等等。在《致苏联遗书》中,孙中山先生寄言:“希望不久即将破晓,斯时苏联以良友及盟国而欢迎强盛独立之中国”。

  以实现孙中山先生之遗教为己任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成立时发布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行动纲领》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本会以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新中国为最高理想”。

  此民革成立之初心,与中国共产党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的初心本质上是一致的,其均是要给全体中国人民带来安乐、幸福的生活,让中华民族乃至中华民族植根的土壤——中国以富强之姿态昂然屹立于世界之林。

  二、实现民革之初心的路径是实现三民主义,其中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

  如上所述,民革成立之时的《行动纲领》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要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以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新中国;《成立宣言》中明确指出革命的三民主义就是孙中山总理所手定之三民主义。

  孙中山先生在其所著的《三民主义》中指出,三民主义包括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三民主义是促进中国之国际地位平等,政治地位平等,和经济地位平等,使中国永久适存于世界,所以说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主义”。

  孙中山先生还在该文中多次指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我们中国国民党的民生主义,目的就是要把社会上的财源弄到平均,所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不过办法各有不同”;因为社会主义中的最大问题,就是社会经济问题,也就是人民的生活问题,因此,“社会问题便是民生问题,所以民生主义,便可说是社会主义的本题” 。只不过孙先生不学外国直接讲社会主义,而拿民生这个中国古名词来替代社会主义。

  孙中山先生主张在实现民生主义过程中,要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办法,也就是要“师马克思之意即可,用马克思之法则不可”。在《三民主义》一文中,孙先生指出;“我们解决社会问题,一定是要根据事实,不能单凭学理”;“我们讲到民生主义,虽然是很崇拜马克思的学问,但是不能用马克思的办法,到中国来实行,这个理由很容易明白,就是俄国实行马克思的办法,革命以后,行今日,对于经济问题还是要改用新经济政策。俄国之所以要改用新经济政策,就是由于他们的社会经济程度还比不上英国美国那样发达,还是不够实行马克思的办法。俄国的社会经济程度尚且比不上英国美国,我们中国的社会经济程度,怎样能够比得上呢?又怎么能够行马克思的办法呢?所以照马克思的党徒,用马克思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不可能的。”

  由此可见,民革成立之时所提出的民生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脉相承的。我们可以毫无疑义地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也是我们民革初心的一部分。

  三、孙中山先生所著之《建国方略》、《建国大纲》描绘了实现民革初心的方法与步骤

  孙中山先生在《遗嘱》中要求,为达成其致力国民革命四十年以求中国之自由平等之目的,务须依照其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等文继续努力,以求贯彻。

  孙中山先生认为要实现三民主义,既要以革命之破坏扫除反革命之势力,又要依《建国方略》、《建国大纲》的构想进行革命之建设,则中国必能一跃而登于富强之域。

  《建国方略》包括心理建设、物质建设及民权建设三大部分,其中属于物质建设方略的《实业计划》(又称《国际共同开发中国经济计划》)详细阐述了孙先生所构想的新中国国家经营事业开发计划,包括港口、水利、水力、电力、铁路、公路、矿业、农业、制造业等各项建设;并规定了 “选最有利之途以吸外资”、“应国民之所最需要”、“期抵抗之至少”、“择地位之适宜”等四项开发原则。

  《建国大纲》则提出实现三民主义所必须采取的步骤,包括彻底扫除反革命之势力、国家开发建设、逐步推进直至完全实现民权政府等革命建设程序。

  《建国方略》为我们所描绘的新中国宏伟蓝图,所提出的各项原则,充分显示了孙先生对新中国发展的远见卓识及强烈期盼,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建国大纲》提出的革命建设程序则为我国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

  四、民革为实现初心主动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制度

  正如孙中山先生在《遗嘱》中所言:“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此目的(即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为此,自1923年起,孙中山先生就开始推行“联俄、联共、扶助工农”之三大政策。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宣言》更是旗帜鲜明地指出:“三大政策仍为实现三民主义反帝反封建之必要手段,所不同者,今日之三大政策,已随国际与国内革命环境之演变,必须加以充实与发展耳”。《成立宣言》将三大政策扩展为“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联合国内一切民主党派”、“实现总理‘耕者有其田’主张之内容,并保障劳动者‘免于失业、饥饿’之权利”。《成立宣言》最后指出:“为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而奋斗,……愿与全国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携手并进;彻底铲除革命障碍,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新中国” 。

  1948年6月25日民革发布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响应中共“五一”号召的声明》中明确指出:“这一建议(指‘五一’口号)完全符合孙先生十四年前所提出的预备会议和国民会议的精神,亦为本会行动纲领所明白规定的,因此,我们不仅同意中共中央这一建议,更愿本于孙先生之遗教,陈献我们的‘一得之愚’”。“革命的政治党派民主团体和各界人士,不仅在扫除反动统治的时期需要团结合作,在和平建设时期,仍需要团结合作”。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与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各种革命力量合作,以求实现三民主主义、建设民主、独立、幸福之新中国,既是孙中山先生多年革命实践的理论结晶,也是民革《行动纲领》所明白规定的措施之一。而民革接受中共“五一”口号的声明更是向民革全党、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宣告:民革为实现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富强新中国之初心,审时度势,摒弃一党之私利,自愿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全国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实现了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所描绘的宏伟蓝图,中国人民创造远远超出了孙中山先生的设想。这充分证明民革当年的选择是完全符合国家、民族、全国人民利益的,是非常正确的。

  回顾历史,我们更加坚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四个自信”,是民革在实现初心的道路上所形成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三亚民革党员将牢记合作初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其他民主党派继续携手前进,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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